五星工业园区园区管理规定 |
来源: 时间:2011-5-7 点击:5056 |
为加快园区招商步伐,保证进园区企业有一个稳定、宽松的发展空间,体现园区良好的生产秩序,发扬"你投资我铺路、你有难我帮助、你赚钱我保护、你发财我发展"的园发精神。村与园区企业共同设立了3000元奖励基金办法加强园区管理(村1500元,企业1500元),并将奖励标准细化为百分考核法(祥见考核细则),每年年终兑现,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。 一、园区企业必须服从地方各级党政组织领导,积极参加党政组织以及其他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规定,各级维护园区管理,协助地方搞好宣传、接待以及其他义务性工作。 二、园区企业必须严格按照《劳动法》规定用工,并按劳动部门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签订上岗合同;园区企业必须保护园区内设施完整,不得私自乱建乱搭,更不得长时间占用公用道路堆放物品,园区企业要按月按时间向村经济上报统计报表,并将税收纳入村的统计口径;园区企业要按时交纳供电、供水和村房屋租赁费用。 三、卫生。坚持对园区企业实行"谁污染谁负责,谁受益谁负担"的原则,各单位实行门前"三包",室内垃圾清运及时,并按照指定地点堆放,做到日结日清,共同维护环境卫生。 四、按照《盐城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对流进人口管理遵循"谁用工谁负责,谁受益谁管理,谁的辖区谁为主"的原则,认真履行计划生育职责。园区企业实行计生工作法定代表人负责制,并要设制兼职计生信息员,建立台帐制度。单位女职工要按时参加双月随访服务,并做到计生合同费用的落实。 五、园区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来抓,切实将职工、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,企业要按消防部门要求进行施工、安装、检测,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,同时要接受各级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监督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,并设有安全专(兼)职人员,做到台帐、记录齐全。 六、园区企业要保证无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,全年无民转刑案件,协助治理安部门做好防范工作,企业之间互相支持,互相帮助,遇有问题要协调处理,不得闹无原则纠纷,共同维护园区秩序。 以上规定是我村为将两个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,把我们雷锋区建设企业的家园,也是为企业创造文明环境提供一流服务而努力,还有不足之处,希批评指正. |